新华社成都11月21日电(记者 侯鸿博) 记者20日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四川省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涵盖四川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力争到2022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四川省还将强化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0条措施主要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出台,并细化为119项具体政策举措。
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意见》中出台降门槛、拓领域、促公平三个方面措施,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严禁在公开招标中单独对民营企业设置特殊条款,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常态化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激励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在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具体举措包括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民营经济纳税人按上限享受增值税起征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巩固四川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成果等。
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四川省将探索多种融资手段,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信贷支持、鼓励开展直接融资、加强融资创新服务,力求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更好满足融资需求。
此外,《意见》还包括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依法保护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多方面内容。
据了解,四川省还将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建立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