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情况显示,《条例》实施近一年来,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基本实现汇聚和联通,在应用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与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条例》实施存在四个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首先,政府统筹协调力度还有待强化。检查中发现,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还不够。
其次,健康医疗数据的采集与汇聚亟待加强。目前,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业务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还有待提升。
再次,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与发展还需提速增效。检查中了解到,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进行集成,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等方面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最后,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检查中发现,市、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条例》目标责任、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树牢法治意识,强化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领导;坚持高标准要求,确保采集汇聚健康医疗数据的质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与发展;强化保障,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